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新森大道(凤湖路至高龙大道)道路工程已由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管理委员会以渝高新改投【2020】36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科学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现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竞选人参与竞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程地址:重庆高新区金凤镇。
2.2项目概况:新森大道(凤湖路至高龙大道)起于金凤园区现状凤湖路、金节路交叉口,自北向南延伸止于现状高龙大道交叉口,为园区南北向城市主干路,道路标准路幅宽47米,双向六车道,道路全长约2.5公里,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全线含隧道一座,隧道长约800米,隧道断面约为150平方米。建安工程费合同价为34027.157万元。
2.3比选范围:新森大道(凤湖路至高龙大道)道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具体内容:1.建筑工程一切险:包括一般风险、特殊风险(含地震、海啸、泥石流、暴风、暴雨、滑坡、山洪、洪水、崩塌、突发性地面下陷);2.第三者险:包括财产险和人身险。
2.4保险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附加保证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竞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资质要求:竞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拥有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范围的保险企业法人,财产险保险公司的总公司(独立法人公司)或者经总公司唯一授权的省级(或直辖市)分公司参与竞选。
3.2财务要求:竞选人总公司2020年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2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200%。
3.3服务质量要求:竞选人总公司2020年万张保单投诉量不得高于0.39件(含0.39件)。
3.4其他要求:保监会审核的最新年度服务评级不低于A。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选的竞选人,请于2021年 8 月 18 日 9 时 00 分起至2021年 8 月 20 日 12时 00分(北京时间)止,请携带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保险公司授权书复印件”前往“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凤笙路21号”报名并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等所有比选相关资料。
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
4.2竞选人在收到竞争性比选文件后,应检查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1年 8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向比选人提出书面质疑,过期不再受理。
4.3比选人应于2021年 8 月 20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统一回复答疑和补遗。答疑补遗内容对竞选文件编制有重大影响的,比选会议时间将顺延。
4.4竞争性比选文件(含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所有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竞选人在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时现金支付该费用。
5、竞选文件的递交
5.1竞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1年 8 月 23 日 9 时 30 分至2021年 8 月 23 日 10 时 00分,地点为重庆高新区金凤镇高新大道6号西区孵化楼2号楼201室。
5.2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8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qgkt.com”网上发布。
7、疫情防控特别说明
7.1本项目竞选、比选、评选工作严格执行党中央、重庆市委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7.2竞选人应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参加现场竞选活动,外地入渝人员提供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7.3入场前,竞选人代表应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无呼吸气阀的合格口罩,主动出示渝康码和行程码,配合做好实名登记、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未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体温超过37.2℃、有疫情接触史且医学观察未满14天者将被劝返,不得入场,必要的应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7.4友情提示:为避免错过比选时间,建议各竞选人提前到场办理入场登记手续。
8、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高新区金凤镇高新大道6号西区孵化楼2号楼210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68186039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鸿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凤笙路21号
联系人:胡晓
联系电话:13996665840
2021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