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西永派出所改造装修工程,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代理业主为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拟在分局2021年度“政法业务装备购置”预算资金内调剂使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高新区西永街道
2.2工程规模:原派出所职工大楼一层商业门面改为办事服务大厅及办公用房、12套住宅改为干警宿舍,原服务大厅改为监控室等功能、主楼办公室内部天棚墙面乳胶漆翻新。原派出所职工大楼一层门面装修改造面积约550平方米,12套干警宿舍,其中A户型建筑面积约128平方,B户型建筑面积约121平方,AB户型各六套。原服务大厅两侧裙房一层约170平方米。主办公楼每层建筑面积约240平方。三层约720平方米。厨房区域面积约200平方米。
2.3比选范围:主要包括: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具体详见发布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4工期:60 日历天。
2.5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本次比选金额约280万元。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及以上已竣工的类似项目业绩。
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建筑(含装修工程)施工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工程造价:210万元及以上,若提供的建筑(含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其装修装饰部分的工程造价不低于210万元。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人。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在重庆市渝北区红石路88号美景华联大厦12楼8、9、10号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比选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7月16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5.2比选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1年7月16 日 10时00 分(北京时间)。
5.3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和比选地点:金凤镇高新大道6号2号楼
202会议室。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qgkt.com/)主页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金凤镇高新大道6号2号楼210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68699314
比选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石路88号美景华联大厦12楼8、9、10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896232281